2018年广西柳州市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公告

来源:鹿寨县人民政府 2018-10-15 16:17:53
  鹿寨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5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县政府核定名额,由人社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编外在聘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9月30日为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2年9月30日(含本日)至2000年9月3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7年9月30日(含本日)至2000年9月3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之前);


  (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身边无子女的父母、随军家属就业、持有鹿寨县工商营业执照)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星期六正常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鹿寨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


  五、面试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对同一职位报名超过30人的职位考生分A、B两个考场进行面试,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A、B考场各前3名的考生进入第二次面试,依据第二次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人选。考生按照《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采取专业测试办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核根据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鹿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察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审批表》,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或无法正常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签订聘用合同。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工作人员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在案。


  附件1:鹿寨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附件2:鹿寨县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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