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8-10-16 08:37:20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并报上海市编办核准,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我“中心”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主要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育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组织培训、服务管理”等工作,为打造一支具有全球水准、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构建与城市匹配的“卓越教育”,为推进“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和完善我“中心”的教师队伍,发挥“培训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的定位功能,体现“专业引领、协同发展”的理念,根据“中心”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的团队建设的需要,特公开招聘教师教育课程研发与教学等岗位9人,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 拟招聘人数 |
教师教育课程研发与教学 | 2 |
项目设计与管理 | 3 |
教师教学研究 | 2 |
资源平台与数字情报 | 1 |
财务管理 | 1 |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教师教育课程研发与教学
主要职责:
1)教师培训课程管理与研发;
2)负责中小幼学科教师培训与管理,承担上海市各级各类师资培训工作等。
招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中级职称以上,本市户籍、本市教育单位工作经历。专业要求:中小学数学、美术、音乐、拓展探究类课程。优先条件:特级教师、中共党员、教育教学区级以上骨干。
(二)项目设计与管理
主要职责:
1)相关各类培训与项目的设计;
2)参与各类培训项目的管理工作等;
招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本市户籍、本市教育单位工作经历。专业要求:教师教育、教育项目管理、心理学。具有教师教育、培训实践能力;课程研发与教学能力;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统筹协调能力。优先条件:具有教育工作或教育管理干部经历;或具有较高的公文写作水平。
(三)教师教学研究
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和教师教育发展形势,开展教师教育研究;
2)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研究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上海市教委和有关单位提供教师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服务;
3)开展教师专项工作评估研究及教师评价研究等;
招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学历,40岁以下。专业方向:课程教材教法(比较)、教育政策、教师教育、教育测量与评估、心理测量与评估。具有一定的教师培训经历和实证研究经验;具有较高学术研究能力。
(四)资源平台与数字情报
主要职责:
1)为中心信息资源平台提供技术保障;
2)为业务部门提供信息资源方面的技术支持;
3)中心网络及各类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建设、管理等。
招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岁以下。专业要求:教育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了解教师培训,具备科研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摄影摄像设备,具备视频采编能力;了解当先新兴技术,并会运用新兴技术制作视频资源;具备编程能力及网站开发能力;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经验;了解教师培训或者成人教育微课开发或视频采编的能力。优先条件:有本市教育单位工作经历。
(五)财务管理
主要职责:
1)承担日常薪酬管理、税务管理、负责初审原始报销凭证;
2)负责整理、统计每月各类劳务报酬及相关税务数据;
3)负责中心财务系统及OA系统财务模块的维护;
4)负责中心各类项目经费的内部评审工作等工作等。
招聘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财务或金融、经管专业,具备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职称证者优先,三年以上全盘帐经验或项目预算、核算经验;熟悉会计报表的处理,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工作细致,责任感强,严守机密,坚持原则,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对财务系统有实际操作者优先。优先条件:熟悉政府、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熟悉绩效耿总评价者。
其他要求:
◆ 应届生报考须符合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 非应届生报考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教师教学研究岗位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即日至10月25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8年度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毕 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sttc_hr@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岗位名称”。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
(二)资格审查: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进入考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2018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自行组织。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未录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和上海市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中心”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
021-33565795(李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33565793)。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下载附件: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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