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丽江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
来源:丽江政务网
2018-10-16 08:45:58
丽江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丽江市纪检监察网络信息技术保障中心是丽江市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担任,招聘工作组成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会计岗位2名(男女各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职称资格。
(二)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中共正式党员。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丽江市户籍。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丽江市纪委组织部办公室(丽江市廉政教育基地四楼)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要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供《丽江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1)、《丽江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2)、近期清晰免冠小1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和初审。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岗位计划分为男女两个岗位开展具体工作。
(一)招聘方式
1、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报名人数比例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10(不含10人)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的人员,岗位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最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排名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
2、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报名人数比例低于岗位招聘计划数1:10(含10人)以下的,采取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应用能力和水平。最后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竞争比例1:2(含2人)的,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
(二)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后续程序。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岗位能力测试
在招聘工作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场岗位能力测试,对考生进行测评。
(1)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并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
(2)测试分数和成绩计算办法:测试总分100分,考生成绩取考官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成绩来进行排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来进行排名,如出现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即通过现场加试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6、考生注意事项:招聘全程保持电话畅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或笔试)的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或笔试)考场,岗位能力测试(或笔试)开始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7、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8、资格复审和考察考核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后报丽江市纪委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考核考察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听取单位意见,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因公示反映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及监督部门的监督。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三)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
丽江市纪委组织部:0888—5128079
监督电话:
驻丽江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88—5100886
附件:
2、丽江市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承诺书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