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中国纳溪 2018-10-16 11:21:49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性质


  限泸州市常住人员且符合本公告有关条件人员。本次招聘人员为单位临聘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二)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三)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大楼四楼406室。联系人:黄伟,咨询电话:0830-4292457  13982722620。


  (三)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社区常住证明、原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张及《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随即发放《面谈通知书》。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谈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谈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3个日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发改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有递补对象的,由区发改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发改局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11906)。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一)经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初次合同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发改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广泛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且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30-4211906。


  九、其它


  本公告由纳溪区发改局负责解释。


  附件1.纳溪区发改局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附件2.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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