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女子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 2018-10-16 13:41:01
  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女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院名),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是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坐落于湖南省省会长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14个,招聘计划人数为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女子学院官网、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官网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序号+所报部门+姓名”)形式发送至附件招聘岗位对应的部门联系人邮箱,并及时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所需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湖南女子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院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公示并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1-9号岗位


  采取试讲、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授课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设置试讲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参加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评分详见湖南女子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湖南女子学院科研业绩与评价标准》。


  ②应聘10-14号岗位


  采取试讲、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占综合成绩25% 、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25%。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以授课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设置试讲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参加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科研业绩与水平评价评分详见湖南女子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湖南女子学院科研业绩与评价标准》。


  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设置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者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66126(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院监察处)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女子学院


  2018年10月13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