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广西人才网 2018-10-16 15:40:20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精神,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一批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学院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是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招聘人员数量为15人(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信息表》(附表1)中规定的岗位要求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要根据自身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拟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选择应聘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递交或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报名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请通过邮政快递进行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南宁市长堽路99号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3室)。


  3.现场确认


  通过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的人员,需携带证件及材料原件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学院人事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报名应聘的人员提供邮寄证明材料(如邮寄联单等)、应聘材料各1份。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同报名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应聘材料一式2份,不按规定报送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


  (1)《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学院主页下载);


  (2)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3张相片(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用),相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


  (4)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须盖工作单位公章,证明内容应包括工作岗位、内容、时长、工作单位等信息)、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如辅导员岗);


  (5)提交荣誉证书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原件交回应聘者;


  (6)通过邮寄应聘材料方式进行报名应聘的人员应提供材料:报名表、以上所需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报名所需相片。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审查结果将于2018年10月31日前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于报名时间结束后自行查询。


  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笔试公告,发放地点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人事处办公室。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说课)。


  岗位要求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直接进行考核;岗位要求为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所有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和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2.教学辅助人员岗位


  教学辅助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技能水平测试)。


  3.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的考试形式为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结构化面试)。


  (二)笔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均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主页上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不同岗位的笔试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待定。


  (三)实际工作水平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员;不需笔试的岗位全部进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如某一岗位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须经自治区水利厅同意,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实行100分制评分。需要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考试的顺序,再按顺序依次进入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方式为说课,采取100分制评分,内容将提前3天在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学院主页信息,说课要求提供教案,并占一定分值。


  (1)教案编写


  应聘人员分岗位类别或专业,按照公布的说课内容分别准备教案,准备的教案中不得出现个人姓名、年龄等个人基本信息。教案要求一式8份。


  (2)说课


  说课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内容是说一节课(40分钟)的教学过程设计,包括本节课教学思路的设计及其依据、教学内容重点及难点的处理、各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等方面。


  2.教学辅助人员岗位


  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为技能水平测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采取100分制评分。


  3.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辅导员、会计员、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为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方式为当场答题,时间共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有关说明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每个考场设考官7人,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3人、主管部门1人、自治区人社厅1人,外单位专家2人组成。


  每一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结束后,当场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所有岗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学院主页上公布成绩。


  5.成绩计算


  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6.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届时将在学院主页上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四)总成绩计算


  对于要求参加笔试+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对于只要求参加实际工作水平考试的岗位,以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七、考核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应聘者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所对应岗位招聘人数的,可从该职位实际工作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九、体检


  学院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的候选人员排序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复检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复检仅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公示


  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社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联系方式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xsdxy.cn/


  联系电话:0771-2085104 苏老师 庞老师


  真诚欢迎各类人才踊跃报名。


  附件:1.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信息表.doc


  2.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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