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招聘57人公告
南医大四附院(南京市浦口医院)2018年下半年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7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5、往届生报名时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尚未就业和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11月2日。
(二)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医院人力资源科(江北新区浦园路18号综合楼8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携带材料:考生报名时需现场提供《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以供审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后将原件返还。
(六)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现场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七)因本次招聘考试与南京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笔试为同一场次,已报名本次考试的考生无法报考南京市属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考试。
五、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具体成绩计算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 2018年 11 月 24日(星期六),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业务水平和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现场通知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护理人员招聘面试由面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面试及技能操作分值分别占总分值的50%。技能操作项目,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可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劳动合同制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人力资源科(吴主任):68552081
(二)监督电话:
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党政办(程主任):68552000-8010
本次招聘由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专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南京市浦口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