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鄂州市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招聘公告
根据市编委《关于区(乡镇)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批复》(鄂州编字〔201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以钱养事”3名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详见《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1.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年龄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6日,专业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8年10月16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8年8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二)关于学历要求的说明:《岗位表》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指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安排: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0日(9点至17点)。
3、现场报名地点: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子湖区政府前100米文明楼四楼)401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凡与招聘公告规定报名条件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3、报名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资格审查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6、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笔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分笔试、面试,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委托市、州以上政府人事考试机构或聘请有关专家命制。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的内容范围:笔试的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基本理论及职业认知水平。
笔试成绩在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放宽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时间(待定)
(四)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2)面试命题。
面试题本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考核方式进行(专业知识测试、业务能力操作等),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工作实绩等。面试原始分值为100分。
(3)面试工作组织。
①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组织面试
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须在同一题本、同一时间段、同一考官组的条件下完成。面试结束后,应将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由各评委当场签字确认,并报区人社局存档一年备查。面试考场要按规定规范设置。
③面试成绩在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1.考察
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回避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察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由此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递补。
2.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通过公告或发放体检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体检对象有关体检注意事项。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审定,再根据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梁子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如下:用人成本380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考核绩资工资),分解为基本工资2200元/月+“五险一金”+考核绩效总量6000元/年组成,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与工作业绩挂钩,按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比例,年终发放。
为鼓励工作人员积极性,工作每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月基本工资增加60元,以此类推。
所有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八、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九、补充说明
咨询电话:0711-2416977(梁子湖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711-2412084(梁子湖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梁子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工作人员岗位表》
梁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