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钦州人才网 2018-10-17 10:07:10
  2018年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检察辅助岗位一:1人。


  (二)检察辅助岗位二: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爱岗敬业,能够较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职业形象和群众基础;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应聘岗位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


  4.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5.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任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岗位条件:


  法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其中检察辅助岗位二有摄影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19日


  由市检察院在钦州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表可在钦州人才网下载打印,也可到市检察院政治部领取报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0月16日-10月19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报名表(需贴照片并携带1张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到市检察院政治部报名和资格审查。


  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钦州人才网公告,并列入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人才库,待今后有空缺或急需用人时,可在聘用人员人才库中选用。


  (三)考试。时间:2018年11月上旬前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占总分比例为50%:50%。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笔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测试环节;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分析、应变能力等方面能力。


  (四)体检。时间:2018年11月中旬前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中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时间:2018年11月下旬前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核情况,结合个人工作(或成长)经历,经单位集体讨论,对体检合格人选确定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时间:2018年11月下旬


  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人员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临时聘用人员,聘用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工资、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工资标准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处全程进行监督。电话0777-2896255。


  (三)招聘相关事项由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卢向科 联系电话:0777-2896271


  附件: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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