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选调公告

来源:尖山区政府门户网 2018-10-17 15:52:37
  2018年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尽快充实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满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需要,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决定面向尖山区福生、利民、有为三家公司的双矿转岗分流人员选拔窗口工作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尖山区福生、利民、有为公司的双矿转岗分流人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目前区政府16个部门59项综合业务的一站式办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


  5、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解除合同的;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7:00。


  (二)报名地点。尖山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大厅(尖山区人民政府后二楼)。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网上学历认证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型纸,各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00至10月19日11:00。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以接到考试通知为准。考试过程不打印准考证,以身份证为准。


  2.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计算机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工作能力及专业素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按50%计入总分;实操和面试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内容是时事政治知识和方面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


  2、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电脑打字速度、办公软件应用。面试和实操按50%计入总分。


  3、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相关材料,同时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


  六、录用及待遇


  1、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天)。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录用阶段,进入录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调离窗口岗位,由第九名开始依次递补此窗口岗位。考虑到工作量较大,区政府给予每名窗口人员每个工作日补助40元。


  3.公开选调中如有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及时在尖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微观尖山公众号和福生、利民、有为公司微信工作群等相关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4.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4243949。


  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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