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督查室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办公室文职人员1名
任职要求: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享有公民合法权利,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法律、中文、新闻、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专业;
4、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能力,有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从事文字材料撰写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基本待遇:2400元(基本工资)+ 300元(节日费)+300元(值班补贴),单休。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早餐、中餐、工会福利、绩效奖等完备的福利保障,绩效奖6000元/年,按工作业绩考核发放。
四、应聘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3日中午12:00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及《报名表》(见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ecruit8@whzsrc.com,邮件标题注明:“城管委督查室+办公室文职+姓名”。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联系电话:027-83889930 邱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