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邢台广宗县“博硕引进计划” 选聘5人公告
来源:广宗县人民政府
2018-10-18 09:08:24
广宗县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 选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引进高学历人才,奋力开创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广宗新局面,助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广宗县“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5名博硕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广宗县2018年全职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5名,根据事业单位缺编情况和引进人才所学专业,分配到我县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类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选聘对象为“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须全额或半额奖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2)。包括应往届和有志来广宗工作的已就业全日制博士、“双一流”院校(学科)硕士研究生,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现已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资格条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国内普通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医院选聘可放宽至45周岁。
3.“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硕士和海外归国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B类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不超过32周岁。
4.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引进后首次职称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限制。
(二)政治待遇。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在职数许可情况下,按政策调整为正科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首次职称评定和聘用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评定为相应职称,并聘用到相应岗位。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一年考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管理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综合评价优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在职数许可情况下,按政策调整为副科级职务,适合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可安排挂任乡镇副科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员,首次聘用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聘用到相应岗位。
(三)经济待遇。对在广宗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博士,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自住房的可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用房,未安排周转用房的,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限5年)。支持用人单位在县级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加待遇,具体由用人单位和人才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优惠待遇。引进的博硕人才一律纳入“燕赵英才卡”“B卡”服务范围。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广宗县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等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地点:县委一楼考核办。
2.网上报名。登录广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宗县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各项证明材料(同现场报名需准备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gzgbjdk@163.com。压缩包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王某+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查。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由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由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19-7212400。
附件:
广宗县“博硕引进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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