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沧州青县招聘派遣制公安辅警80人公告
来源:青县人民政府
2018-10-18 09:12:45
关于公开招聘80名派遣制公安辅警的公告
根据我县公安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公安辅警。
一、派遣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派遣岗位
公安交管辅警74名,其中男性68名,女性6名;公安文秘辅警6名,性别不限。
(二)应聘条件
1、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无违法记录,本人未参加过反动团体。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凡被公安辞退或从公安辅警岗位辞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3、74名交管辅警要求:青县户籍,年龄要求35周岁(1983年10月16日)以下18周岁(2000年10月16日)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左右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1.70米)以上,普通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要求身高1.60米(含1.60米)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6名文秘辅警要求:青县户籍,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6日)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16日)五官端正,无残疾和传染病,无纹身,无口吃,不限视力和身高、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聘用待遇
派遣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劳务派遣制巡防辅警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工资1980元每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县人社局二楼220房间
3、联系电话:0317-4022030
4、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毕业证、退伍证(退伍军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蓝底),报名费100元/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2018招聘派遣制公安辅警报名表》予以报名。
三、考试办法
1、74名派遣制交管辅警
(1)体能测试男性为1500米、女性为800米。体能测试结果不记入最后成绩,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1500米合格为8分钟,800米合格为5分钟。体能测试不合格者被淘汰。
(2)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道路交通安全法占80%。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其中男性辅警比例为1:1.5,女性辅警比例为1: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一并纳入体检人员名单。
(5)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与青县北盟公司签订合同。
2、6名派遣制文秘辅警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比例为1: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一并纳入体检人员名单。
(4)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与青县北盟公司签订合同。
四、考试步骤及要求
1、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分别在青县电视台、青县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2、2018年10月24日至10月25日在青县人社局二楼进行报名,报名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体能考试通知单》。
3、10月27日报名合格者进行体能考试,考试时须携带《体能考试通知单》、身份证、人身意外保险。
4、10月28日上午9:00--12:00体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到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下午2:30-4:00笔试考试,笔试成绩公布的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5、10月31日进入面试的考生,到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6、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体能考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上注明,不按要求携带资料的将不能参加相应考试。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青县北盟公司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青县北盟公司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青县北盟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八、公示
由青县北盟公司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青县北盟公司公示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与青县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由北盟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派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北盟公司,考核合格的与北盟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
十、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由青县北盟公司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十一、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青县北盟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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