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聘12人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措施》(郴发〔2017〕5号)和《郴州市产业园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3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18年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郴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文凭,办公软件操作熟练,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958、21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其他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优先录取。
二、招聘职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2名
1. 法学类专业:2名
2. 规划国土类专业:2名
3. 经济管理类专业:4名
4. 会计专业:1名
5. 环保专业:1名
6.专业不限、男女不限:2名,限郴州高科投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22日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 75156983@qq.com 邮件名请以“姓名+ 专业 招聘”为标题。
(二)笔试:笔试根据应聘者简历择优确定笔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四)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购买五险。
2、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被聘用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 叁年,前 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请在简历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二)笔试前应聘者需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个人简历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进行考试。应聘者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联系方式及地址:0735-7668004 /7565002
地址:郴州市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24楼(郴州市智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聘用待遇。
(一)工资结构:基本工资+伙食补助
(二)基本工资:本科3400元/月, 研究生5000元/月
(三)伙食补助:300元/月
(四)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