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东南州锦屏县档案局馆招聘讲解员公告
锦屏文书特藏馆(文书楼)展厅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锦屏文书特藏馆展厅解说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获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籍贯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2、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3、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视力好,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男性身高要求4000px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3875px及以上,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被招聘单位辞退、解聘、开除和自动离职的人员。
6、现正在从事治安、交通、市政及其他执勤岗位的协勤人员。
三、信息发布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电视台、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不报名。
报名地点:锦屏县档案局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锦屏县档案局公开招聘锦屏文书特藏馆展厅解说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面试时间、方式。
1、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只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上午8:30,应聘人员集中到县档案局办公室,统一抽取“面试顺序号”,按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实地解说、择优录取”的方式在锦屏文书特藏馆(文书楼)展厅进行。凡报名应聘者,从报名之日起至面试前,可以自行到锦屏文书特藏馆(文书楼)展厅了解、熟悉展厅布展内容,根据展厅内容自行提炼解说(也可索要解说词)。
3、应聘人员面试讲解时间为25分钟,讲解线路为:“大厅——A厅——B厅——C厅”。
4、凡报名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到县档案局馆参加面试抽号、或轮到该号叫号无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讲解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面试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讲解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程度”等方面进行逐一评分,应聘人员全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得分结果。局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得分情况,确定入围人员。
(二)体检
局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得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并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入围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入围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考察。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并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受治安处罚及刑法处罚的人员。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即县档案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700元;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定用工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公安协勤标准执行。
2、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和办理。
七、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未尽事宜由县档案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5-7223273(县档案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
锦屏县档案局馆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