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水城县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19人公告
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工总字〔2017〕31号),六盘水市总工会、六盘水市民政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方案>、<六盘水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工发〔2018〕8号)及中共水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城县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党办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工会工作实际,经六盘水市总工会核准,同意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9名(六盘水工发〔2018〕53号),为确保顺利完成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水城县聘用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
二、聘用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拟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和职位
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19名(编制外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水城县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水城县户籍的(或父母双方有一方在水城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2018届定向生、委培生),其中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不限学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者,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截止2018年10月24日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工作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20)。
2.地点:水城县总工会(双水新区,现水城县双水街道办事处正对面)
(二)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参加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规格为彩色、白底);不是水城县户籍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水城县工作的单位证明;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不限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水城县2018面向社会公开招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考生本人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负责,如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报名时按照黔价费〔2010〕5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100元。
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2比例方能开考。如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至达到或大于1︰2为止(开考比例以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取得笔试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招聘计划数被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4)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笔试
笔试在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综合测试》以工会理论和工会业务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为主要内容,分值: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递补对象(以下简称《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各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未通过的,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截止2018年10月24日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其他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签订合同的,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订,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签订;拟签订合同人员经公示后被取消资格的,依次递补。
(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抽签确定谁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若考生之间协商一致,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调换岗位)。拟聘用签订合同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待遇保障
(一)薪酬
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工资,以当时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目前水城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70元),大专以下学历(限考前任用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留用的人员)者1.7倍、大专学历者1.8倍、本科学历者1.9倍、研究生学历者2倍。二是工龄工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龄从根据黔工总字〔2017〕31号文件规定招录(含文件出台前使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经考试考核留用人员)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开始计算,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月工资100元。调增上限为月工资总和不高于当年当地同学历同工龄的事业单位管理九级职员的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年终奖
1.社会保险: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住房公积金: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享受住房公积金。
3.年终奖:拟聘用的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参加水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奖,其年终奖费用由县总工会自筹资金解决,人均标准按照不高于县总工会当年度年终目标考核等次对应金额的1/2兑现。
(三)经费来源
1.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1:1:1的比例,分别由县级总工会承担三分之一、同级政府承担三分之一、省、市两级工会共同承担三分之一。
2.同级政府承担的三分之一,由县总工会根据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逐年纳入县财政预算。
3.省、市两级工会共同承担的三分之一,由县总工会根据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报省、市两级工会核拨。
(四)在今后执行过程中,贵州省总工会、六盘水市总工会对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的待遇若有新的规定出台,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市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用工作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对考生取消考试或签订合同资格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水城县组织的相关考试;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本《方案》由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四、未尽事宜,由县社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2.水城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水城县社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