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文理学院招聘公告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 2018-10-18 15:36:14
  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按照《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8年第五期)相关安排,2018年下半年兰州文理学院计划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2018年10月16日-11月30日之间,应聘人员可以将求职简历发至我校人事处人事科邮箱(rskluaseducn@163.com)。2018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应聘人员赴我校人事处(综合楼814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计算机等级证、外语等级证等其它证书原件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并附求职简历一份(包含以上证书复印件)及1寸照片5张。


  2.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三证齐全。应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年底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及考察


  1.考核。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包括试讲和学术能力评估两部分内容,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


  2.考察。在甘肃省教育厅的监督下,由我校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法,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到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我校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兰州文理学院招聘联系人:赵中锋


  兰州文理学院联系电话:0931-86884608685665


  兰州文理学院监督电话:0931-8685184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0931-8960580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85635


  附件: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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