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贺州市生态新城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公告
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成立于2010年10月,是贺州市委、市政府在新时代打造“五大新引擎”示范区、贺州面向粤港澳的健康产业聚集区、对接大桂林的文化旅游服务核、引领贺州产业升级的服务平台的战略部署之下重点打造的现代化新城区,主要负责对贺州市生态新城核心区、一江两岸核心区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工作。根据贺州市园区实施公开竞聘上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各岗位公开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范围
贺州市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职企业单位人员;贺州市各园区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符合竞聘条件的非国家公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公开竞聘岗位数及名额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第三轮面向全市公开竞聘上岗计划表)。
三、公开竞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3.身体健康;
4.贺州市园区在职在编人员参加竞聘的,男性年龄原则上为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其他竞聘人员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4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
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新录用的市直或县(区)直机关公务员(参公)未满2年的;乡镇(街道)班子领导,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园区竞聘上岗人员聘期未满三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竞聘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公开竞聘上岗计划表。
关于年龄、经历、学历、职级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待遇及保障
(一)薪酬待遇。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试行)》(贺办发〔2017〕3号)有关规定,薪酬总收入原则上按市本级同等级别工资的3倍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根据《贺州市工业园区薪酬收入分配实施细则(试行)》按岗定薪、按职定薪,年度薪酬依据《贺州市工业园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考评结果核定。薪酬总收入由岗位基本工资、月绩效和年终绩效构成。
(二)基本保障。贺州市范围内〔不含市生态新城(桂台示范区)管委〕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后,需放弃编制身份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市生态新城(桂台示范区)管委原有在职在编人员按照封存身份的工资水平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聘用人员统一按岗位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
五、竞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2018年10月30日前)
自简章发布后,参加竞聘人员在10月30日前向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报名。
报名要求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自荐书(如有获奖证书和刊发的文章请复印、扫描附在自荐书后面)、《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开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竞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hzsstxcg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具体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2018年11月2日前)
由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三)适岗比选(2018年11月6日前)
由贺州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适岗比选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适岗评价和比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四)面试(2018年11月11日前)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程度。根据面试得分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考察、体检、公示(2018年11月23日前)
1.考察。由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单位,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书面征求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小组向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党工委汇报考察情况并经集体讨论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公示人选。
2.体检。由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在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在贺州党建网等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由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位替补考察人选,替补人员考察或体检结果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该岗位聘任空缺。
(六)办理聘用手续(2018年11月30日前)
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竞聘岗位人选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报市工业园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颁发聘任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岗位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六、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地址:贺州市灵峰步行街1号日月恒大饭店11楼)。联系电话:0774-5208878,监督电话:5208882,邮编:542899。电子邮箱:hzsstxcgw@163.com。
本简章由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竞聘上岗计划表
贺州市生态新城〔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