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衢州柯城区属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10-22 08:59:51
  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优化柯城区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事业发展及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每一条文):


  一、招聘范围、计划和条件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等详见《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荷五路468号)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应提供《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因户口已迁到学校的,可提供首页和印有本人姓名的原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的人员: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区委组织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人员: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推荐并经区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的《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及任职文件。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未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推荐及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不得报考。


  注意: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按照柯城区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报考者原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应聘相应岗位,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专职社区工作者在任社区“两委” 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符合“工作人员1”岗位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工作人员2”、“ 工作人员3”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贫困家庭考生凭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核销)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改报。因参加考试人数不足而核销招聘计划的,应聘该岗位的考生符合其他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在笔试结束后30分钟内改报。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70分)和《材料写作》(30分)二门。


  笔试结束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历史、人文、科技、时政(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基本常识、公民道德、公共管理、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国省市区情和言语表达与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单1天前,如有自动放弃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报考定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公示7个工作日,定向柯城区大学生“村官”和“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考录的岗位,另在拟聘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三、其他招聘相关事项


  1.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采用按岗位招聘方式进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3.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为同一时间,请考生报名时不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题型可能会出现填空、判断、单选、多选、问答等题型。


  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将所需的材料复印件用订书机装订好。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4.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


  5.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6.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7.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关。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也不指定考试的参考复习用书(资料)。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9.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力社保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3022579。


  10.本次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074/index.html)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11.报考人员对在公告里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6258。


  12.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需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0-3026258(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00)。


  附件1: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doc


  附件2: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衢州市柯城区人事考试委托书.doc


  附件4: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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