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阳市新邵县卫计系统招聘3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卫计系统公开招聘34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见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2、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
(6)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认定
二、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大坪办公区)。
3、报名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费到现场照相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4、初审合格的报名者于2018年11月8日— 9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
5、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并在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6、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岗位需开考的,必须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3、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60%,考试内容见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附件二)。
4、实际操作: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新邵县卫计局、新邵县人社局不举行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成绩*40%。
7、经批准调整开考比例的和招聘岗位仅一名考生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人员小于等于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的,则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此次招聘考试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日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考察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填写单位志愿
报考县卫计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岗位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愿选择报名时公布的招聘单位,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单位志愿。
(八)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工作未满5年的不得调动(考上公务员的除外)。
三、纪律要求
(一)要求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附件: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