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阳泉郊区事业单位招聘125人公告

来源: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2 10:38:06
  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30日至2000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名称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山西省2018年《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9、相关工作经历、在职、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除特殊规定外,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10月30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http://www.sxyq.hrss.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11月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11月3日17:00至11月4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的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8年11月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减少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具体做如下调整:


  经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合并到相对应的公开招聘岗位,不能合并的将进行补报,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8年11月14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8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0日9:00至2018年11月12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8年11月20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8年11月5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8年11月12日17:00)之前,到阳泉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选。


  复审时,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需在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及以后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以及本人《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发布招聘信息、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体检、公示和培训等项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


  2、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公共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


  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按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聘用办法


  1、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区人社局核准后,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人事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社考试专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对新聘用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且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


  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5053335、5696823


  六、其它


  其它补充规定,由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届时制定公布。


  本公告由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3—5698313、5698300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1: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名称表


  附件2: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审批表


  阳泉市郊区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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