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交通运输局招聘20人公告
因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工作需要,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运政协管员,主要从事道路运输秩序维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20名运政协管员,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岗位性质:本次招聘运政协管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方式。
(三)岗位职责:运政协管员具体负责客运站的站场秩序维护、监督营运班线车辆的正常发班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交、出租车规范经营及打击违规车辆非法营运工作;负责农村站场及农村客运班线的管理及开展源头超载治理工作;负责站办公室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收集、文件起草及全市道路运输车辆监控工作等。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出现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退出现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和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www.hdrl888.com),首页→在线招聘→我要应聘→报名登记菜单栏→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现场报名地址: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北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和火车道口之间)。报名者需填写《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运政协管员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网上下载,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签名必须手写),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转业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后,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公布,不在其它途径公布,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2、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涵盖常识、道路交通管理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卷面满分100分,评分时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将公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不在其它途径公布,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者将进入面试,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有笔试成绩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确定入围人员;若出现同分数者,中共党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考虑,其余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入围人员中,出现排名末位两人或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人员。
(五)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入围者承担。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事业编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来进行,指定市级综合性医院。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运政协管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市交通管理总站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将正式确定拟聘用运政协管人员。
(八)培训。
公示期满后,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培训结束后,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同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工作,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试用期结束时接受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派遣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纳入市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和公积金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运政协管人员管理和考核由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招聘运政协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26068(东方市交通管理总站)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1、《招聘岗位表》
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