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南充高坪区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8人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贫困地区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南充市高坪区拟考核招聘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16年、2017年与高坪区基层卫生院签约服务的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政治素质好,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自愿到高坪区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教股302室(地址:高坪区祥和街康乐巷34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范围主要是报考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面试当日,报考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规定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主考官和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考核招聘名额,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三)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由区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者,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报批及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及时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9号)要求,自愿参加项目计划的医学毕业生,须在约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年满6年后,方可流动。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的条件及要求。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相关单位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南充市高坪区监察局(0817-3353391);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339915);南充市高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17-3333653)。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报名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