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市博罗县司法局招聘45人公告
来源:博罗县司法局
2018-10-23 09:24:25
博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公证辅助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六届40次〔2018〕15号)和县政府批复的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公证辅助人员、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一)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2名法律援助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法律援助辅助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公证辅助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1名(男性)公证辅助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公证辅助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法律或信息技术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6名(一般招男性)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24小时轮岗值班监控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加5分。
(四)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按每个司法所定向招聘1名,共招聘18名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或法律专业加5分。
(五)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招聘岗位、用工形式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按每个司法所定向招聘1名,共招聘18名基层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由劳务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至县司法局,从事村(居)法律顾问助理工作。
2、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3)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曾从事法律工作人员或法律专业加5分。
二、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一)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1、工作职责
协助法律援助处律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薪酬待遇
法律援助辅助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一线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8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公证辅助人员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1、工作职责
协助公证处公证员做好公证工作。
2、薪酬待遇
公证辅助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办公室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5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1、工作职责
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24小时监控”,做到“6人24小时轮岗值勤”,严防脱管漏管事件发生。
2、薪酬待遇
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一线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8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1、工作职责
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专项工作。
2、薪酬待遇
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一线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8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工作职责、薪酬待遇
1、工作职责
协助基层司法所、村(居)法制副主任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2、薪酬待遇
村(居)法律顾问助理岗位人员待遇参照县直部门办公室工作岗位的标准执行,月薪25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部分),工资经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承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9日-2018年 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司法局(博罗县罗阳镇建设路121号3楼)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6212813,联系人:黄彩娣 。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从博罗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boluo.gov.cn/sfj下载)、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3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博罗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发布考试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博罗县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司法局公告。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1. 考试总成绩统计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分数。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五)补录
因客观原因,如果有一些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为满足工作需要,可在现有报考的其他岗位人员中进行调剂和补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和补录。
(六)体检
由博罗县司法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博罗县司法局支付。
(七)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九)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法律援助辅助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公证处辅助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 3年、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为 3年、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8下载
1.博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和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博罗县基层司法所公开招聘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位表;
3.博罗县基层司法所公开招聘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职位表;
4.博罗县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
5.博罗县法律援助辅助人员报名表;
6.博罗县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7.博罗县基层司法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报名表;
8.博罗县村(居)法律顾问助理人员报名表。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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