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斗门区选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6人公告
来源: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18-10-23 10:29:39
2018年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选聘公办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相关规定,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小学正、副校长共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斗门区位于珠海市西部,是珠海西部生态新城核心区,属粤港澳紧密合作核心圈内,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常住人口45万人,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斗门经济蓬勃发展,人民富裕,区内有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等三大经济园区,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节能环保智能家电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生态农业等“五大产业集群”,是珠江西岸重要产业发展区域。斗门环境优美、生态优良,山、田、河、海相拥的大沙田水乡风光旖旎,御温泉、黄杨山、金台寺、斗门明清古街、接霞庄文化民俗和生态旅游亮点纷呈。斗门和谐宜居、人民幸福,是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公共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齐全。当前,斗门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绿色持续发展、开放合作发展、民生优先发展五大发展战略,加快打造成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滨江田园生态新城。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在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2.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应聘校长岗位:全国范围内中小学现任校长且正职校长任职年限满2年,或任副校长满3年(任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应聘副校长岗位:全国范围内中小学现任副校长或任学校中层正职满3年(任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4.年龄为45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市、县(区)名校长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珠海市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珠海市斗门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关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及方式: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教育局人事股(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五楼)。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29700。
(二)资格审查。
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中,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领导小组通过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并根据综合评定情况择优前18名应聘者参加面试考核。如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8人时,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学校管理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对应聘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如没有合适人选,由斗门区教育局另行调配。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斗门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选聘过程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及入围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面试成绩公布后10天内,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须提交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及同意办理调动手续的证明,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29700、监督投诉电话:0756-5550732。
附件: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校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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