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奇台县直机关工委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奇台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编制外工作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职位
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0月28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联系人:周月联系方式:0994-721829718199287520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如实填写《奇台县2018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附件2)。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机关工委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需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实践和考察环节。
(四)岗位实践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为期七天的岗位实践,由奇台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岗位实践考核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岗位实践结束后,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五)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奇台县直机关工委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附:
1.奇台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职位表.doc
2.奇台县直机关工委2018年编制外工作人员选聘报名表.doc
中共奇台县委员会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