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事业编制招聘3人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4 08:46:08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地处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形成了“传承宁波商帮精神,培育现代商帮人才”的办学特色,被誉为“宁波商帮文化的摇篮”。现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总占地面积964亩,其中本部占地401亩,宁海校区150亩,慈溪校区413亩,设有经管学院、智能电子学院、汽车服务学院、现代模具学院、国际交流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电子商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数字传媒学院、明智学院、创业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以及高职教育与区域研究中心、智能家电中心、模具工程中心和大数据研究所等4个独立科研机构,共有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500余人,成教学生8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627人,专任教师399人,“双师型”教师占比87%,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27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男教学管理人员

专技岗位(专技十二级)

1

从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有5年及以上高校(高职)工作经历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

教学管理人员

专技岗位(专技十二级)

1

从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有5年及以上高校(高职)工作经历性,年龄40周岁以下。

资产管理人员

专技岗位(专技十二级)

1

从事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会计类或财务管理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合计

3

 


  注:历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截止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8年10月29日9时—2018年10月31日16时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11月1日9时—11月5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11月6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6时。


  4、网上缴费


  时间:2018年11月7日9时—11月9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11月23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教学管理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基础知识和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同时提供1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并于1天内将电子照片(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发送至rsczp@zjbti.net.cn。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 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至诚楼 401办公室


  邮    编:315012


  网    址: https://www.zbti.edu.cn/


  E—mail :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025


  联 系 人:刘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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