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沧州经开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来源:沧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10-24 09:10:30
  2018年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公告
 
  经开发区工委、管委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公安辅警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公安辅警招聘的对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 月1 日至2000年10 月1日之间出生),矫正视力1.0以上,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直系亲属无违法或无参与非法活动等记录。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考生在报名期限内到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大厅(可乘306、307路公交车在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
 
  报考人员可登陆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网址:http://www.cedz.gov.cn/)下载并填写《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也可到现场索取,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18年11月8日到报名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统一参加体能测试。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摸高跳),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测试合格标准:
 
  男: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4秒9;
 
  1000米,合格成绩为≤5分;
 
  摸高跳,合格成绩≥265厘米。
 
  女:4×10米往返跑,合格成绩为≤15秒9;
 
  800米,合格成绩为≤4分55秒;
 
  摸高跳,合格成绩≥230厘米。
 
  六、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不能确定排名,再实行加试确定排名。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布。
 
  九、政审及资格复查
 
  由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由区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沧州经济开发区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从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签订合同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待遇参照现辅警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十二、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未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二)经审查,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因弃权、不合格出现的缺额进行一次性递补,不再重复补缺。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3098262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1: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沧州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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