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赴高校考核招聘59人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10-24 10:34:11
  重庆市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5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以及条件详见《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日,详见附件1)。
 
  3.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以本科学历报考者须为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20日前获得,否则取消聘用)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4.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被执行人;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公告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服务期限有关事项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不得向区外交流或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招聘简章分别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考试考核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在各场次报名结束当天现场报名处张贴公示该场次报名情况。
 
  (1)重庆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办事大厅(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2)贵州遵义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上午8:30-16:30。
 
  地点: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2号体育馆旁。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3)川北医学院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 8:30-16:30。
 
  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4)西南医科大学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日上午8:30-16:3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考核时间、地点:现场公布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合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经学校签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准备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等材料。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须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由合川区卫生计生委牵头,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采用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拟聘协议人员;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按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协议人员。若考核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在校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六、签订协议
 
  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现场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时间截止考核考试当天晚上20:00。超过当天晚上20:00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对未提供《就业协议》导致无法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七、体检
 
  体检由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或职称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官网(http://hcrlsb.hc.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拟聘单位及岗位、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总成绩等。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受聘人员符合《合川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合川委办发〔2017〕35号)中相关条件还可享受规定待遇。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它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crlsb.hc.gov.cn/。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合川区卫生计生委等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合川区卫生计生委:023-42750686;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4275617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合川区赴高校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合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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