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考调公告
为切实加强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结合大数据服务中心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经州工信委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州大数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以下简称“州大数据局”) ,成立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州大数据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调职位及名额
州大数据局大数据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四、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未转正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1日至2000年10月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工作满2年及以上;
3. 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 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5. 事业心强,有吃苦精神,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6. 无违法犯罪记录;
7. 需从事过大数据或信息化相关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提供工作总结作为证明材料);
8. 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情况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兴义市印象兴义1栋8楼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9-3229008。
3. 报名办法:
符合《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所设考调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18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与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 开考比例:本次考调按计划考调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或减少考调计划 。
5. 准考证发放
领取时间:2018年1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兴义市印象兴义1栋8楼大数据局办公室领取,过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不得补领。
六、考试
(一)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内容:基本形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以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集中地点:兴义市印象兴义1栋8楼大数据局办公室;
3.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考调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2.考察政审由州大数据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调所需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4.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调对象,由黔西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程序报批州人社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事考调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考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
2. 本方案由州工信委人事教育科(州大数据局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3221190 (州工信委人事教育科)
0859-3229008(州大数据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9-3236750 (州工信委政策法规科)
黔西南州工信委(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