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3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10-25 10:12:36
荔湾区茶滘街公开招聘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方案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街道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荔府办〔2017〕81号)和《关于荔湾区街道环保员补充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荔湾区茶滘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茶滘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茶滘街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约6万元,含单位及个人的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和技术资质补贴等)。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起至11月9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2、报名地点:荔湾区茶滘街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队(广州市芳村茶滘路6号首层12号铺);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0500856
3、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茶滘街招聘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登记表》,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失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以及小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⑵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茶滘街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并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文字表达能力、电脑操作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拟定人选自己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街道为其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五、其他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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