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宝鸡金台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宝鸡就业网
2018-10-25 13:35:56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金台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6]59号),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07]122号等有关文件)和市政府与我区签订的《宝鸡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2018年),为保障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卫星站)用工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精神病史。
2、应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陕西省内户籍;外省在宝鸡常住人员需社区证明或暂住证;②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10月1日以后---200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③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视4.8以上;④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人员可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择优聘用,分三个阶段,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聘用等环节进行。
第一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0日):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
由金台消防大队委托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形式公布金台区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招聘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用工信息及待遇标准。
应聘人员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驾驶证、暂住证、社区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
(1)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项目:3000米(必考);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立定跳远。应聘者除必考项目外从其他四个项目中任选三项参加测评。
(2)笔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40%;内容以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理化基础知识为主);
(3)面试(成绩占综合考核成绩的20%;通过面试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4)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录取);
(5)体检(按照国家征兵的体检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6)政审(按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综合考核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公布);
第三阶段(11月5日至11月30日):岗前培训、签订合同(从12月起算)。
聘用人员公布三天后无异议者,统一由金台区消防大队集中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办理招聘手续,并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金台区消防大队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主要从思想教育、训练队列、条令条例、业务技能、身体素质、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强化学习训练,经过培训,使其初步具有一名消防员的基本素养和组织纪律观念。
四、用工形式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对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对派遣单位每月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每人每月60元),管理费由区财政支出,本次聘用人员与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金台区消防大队工作,聘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
五、合同期限
应聘人员先经集中培训、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表现优秀者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终止人员可到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也可创业或者自谋职业。
经过金台区消防大队培训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奖励工资、五项社会保险组成,月工资总计2963元,个人承担保险部分代扣。
2、用工满三年且自愿继续留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经考核后,可担任中队长助理,享受中队长助理相关待遇。
3、用工期间,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集体就餐,按现役士兵伙食标准执行,以上费用由区财政拨付。
4、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受假期,休假期间享受除伙食补助外全额工资。
5、对在执勤训练、灭火战斗、业务训练、汇报表演等重要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给予适当奖励。
七、报名须知
(1)应聘者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退伍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现从事公安机关辅警,须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和个人鉴定。
(2)报名地点: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宝鸡市中山西路56号,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311室)。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八、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2)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凡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各阶段通知,请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宝鸡就业网(www.bjzjzx.com)
咨询电话:0917—3658814,3658815
宝鸡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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