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运城临猗公安局招聘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反恐怖事件的能力,提高街面巡逻、控制效果,促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参照《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聘由具由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牵头组织,公安、人社部门做好指导工作,并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00名。(其中:男性92名,女性8名)
三、招聘范围
1、临猗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临猗籍2016年以后退役的复退军人,并具有高中文化及以上学历;
3、现在公安局工作的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人员;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伶俐、无明显纹身,心理健康,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原则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原则不低于160cm。
4、现在公安局工作的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不限年龄、不限学历及专业、不限户籍、不限身高及视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如下:
(一)信息发布
由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在县电视台、临猗通讯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3日—2018年11月4日
3、报名地点:临猗县桥坡北路501号人社局(原劳动保障大楼)。
4、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退役军人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9张。
(三)报名确认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即为初审阶段,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信息填报不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初审后即发给准考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和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面试后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一)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并领取准考证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内容包括三项体能测试与计算机应用
1)体能测试内容
男性:1000米跑;10×4往返跑,立定跳远。
女性:800米跑;10×4往返跑,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达到合格标准者记录成绩。
1000米跑、10×4往返跑、立定跳远或仰卧起坐、计算机应用四项得分之和乘以25%为面试成绩。
测试顺序为:1、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2、10×4往返跑;3、男性立定跳远/女性仰卧起坐。
2)计算机应用测试
测试时若上一项目测试成绩不合格,则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
4、具有武术、摔跤、散打、攀登项目等省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者,奖励5分,具有市级证书者奖励3分,具有县级或校级证书者,奖励1分。该分值计入面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环节人员。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
1、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现在公安局工作的未签订合同的临时工作人员,每工作满一年奖励0.5分,总奖励分不超过5分。该分值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入围体检环节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知本人,本人接到通知次日下午6时前递交复检申请,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知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复检,逾期未递交复检申请者,视为对体检结果认可,即为不合格。
(二)考察
考察由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和公安部门配合,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临猗通讯予以公示。
九、培训、聘用
公示期满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由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和县公安局统一组织。
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有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考试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务派遣),并由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临猗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十、管理及待遇
1、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临猗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由临猗县公安局按照《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人力资源公司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单位承担部分,个人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扣除后统一缴纳。
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上年度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安局每年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优秀者工资给予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0359-4037014
临猗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