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周口市郸城县政府购岗招聘11人公告
来源:郸城县人民政府
2018-10-25 14:46:33
郸城县2018年“政府购岗人员”招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1号)要求,结合郸城县实际发展需要以及人才紧缺现状,经研究决定,2018年郸城县政府计划购买人社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11人,现将郸城县2018年“政府购岗”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计划
2018年郸城县政府计划购买人社部门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11人,其中汲冢镇人社所、南丰镇人社所、胡集乡人社所、虎岗乡人社所、宜路镇人社所、秋渠乡人社所、东风乡人社所、新城办事处人社所、高新区管委会人社所、洺南办事处人社所、洺北办事处人社所各招1人。
(二)招募对象
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下同)和离校未就业的2016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不得报考。
6.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受理机构
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三、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开招募的,需到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填写《郸城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5)一式三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版照片3张,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2016届、2017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现场报名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8年10月22日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ncheng.gov.cn)公布郸城县2018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募公告、招募岗位计划及相关信息。
本次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募考试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郸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就业服务中心(郸城县交通路西段1681号)
4、咨询电话:0394-3177208
5、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即为报名成功。
6、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郸城县2018年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实行百分制,由郸城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郸城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2018年计划名额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即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ncheng.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郸城县就业服务中心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具体参照《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岗”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方案》(豫人社就业〔2016〕29号)执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选岗。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对报名时公布的基层岗位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先笔试成绩再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选岗。郸城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ancheng.gov.cn)进行公布。
4、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劳动合同》。
5、人员待遇
(1)“政府购岗”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2)“政府购岗”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府购岗”人员按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负担。“政府购岗”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休假休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执行。
(3)用人单位与招用“政府购岗”人员签订“政府购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政府购岗”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政府购岗”人员享受国家和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5)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府购岗”人员组织实施年度(期满)考核,将其出勤情况和上岗表现作为发放薪酬待遇和评定年度(期满)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情况逐级报送省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人员的,享受河南省及当地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被新单位录用招用的,其基层岗位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继续参加“五险一金”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六、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留存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通信不畅导致不能及时通知到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执行。
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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