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6 08:43:52
  2018年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招聘公告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是市政府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业余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化在职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为基层文化机构提供各种文化辅导和内容服务,研究群众文化理论、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美术创作与指导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工作职责


  (1)开展美术创作,负责群文美术辅导工作。


  (2)负责全市群文美术创作展览交流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3)组建和培育美术骨干队伍与示范团队。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美术学相关专业,身体健康。


  (2)能独立进行美术创作,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一定的辅导经验。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执行力高,抗压力强。


  (4)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有作品获得过省市级以上奖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至2018年11月16日17: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zp@shwgpx.org,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54244235


  监督电话:23128124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上海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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