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招聘60人公告

来源:博尔塔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6 11:59:05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简章


  为加强社会面管控工作,经研究,博州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编制外警务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中专毕业生。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2.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查阅及下载地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oz.xjrs. gov.cn)。


  报考人员对专业、年龄、学历、族别、其他条件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不能报考的人员范围。


  1.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不得报考;


  2.已经在博州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工作的警务人员不得报考,被开除、辞退的警务人员不得报考;


  3.其他规定不得录用人员不予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11月5日(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服务大厅(博乐市北京南路468号);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附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职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复转军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复员转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并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


  7.缴费。报考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共 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二)体能测试。


  1.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科目:男生1500米、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人数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即:招聘10名及以上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3.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事宜,在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考生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通过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三项体能测试科目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博州公安局、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本职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从报考本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应如实填写《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政审表》(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受政审。


  (七)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oz.xjrs. 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此次招聘的编制外警务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发放,新聘警务人员工资每月约为6300元(含五险一金,绩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奖等),并建立相应的年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工作期间,提供食宿。警务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公安局:0909-2238012;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2318563。


  监督电话:


  博州公安局纪检委:0909-2238015;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09-2318191。


  附件1:2018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18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doc


  附件4:2018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政审表.xls


  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