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九江都昌县招聘“特聘农技员”4人公告

来源:都昌县人民政府 2018-10-29 11:34:50
  关于招聘“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赣农办字〔2018〕88号)和《都昌县2018年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招聘“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县范围内年满25-55周岁熟悉都昌农业工作的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二、岗位数量与岗位分配


  特聘农技员总数4名,分别为茶叶产业技术员1名、蔬菜产业技术员1名、粮油产业技术员2名。具体服务内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三、岗位职责


  按照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为产业扶贫提供有力支撑。


  1、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


  2、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服务时间


  全年在贫困村服务时间不少于160个工作日。


  五、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4、具备农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县种养达一定规模,具有示范效果的种养大户及具有特殊技能或受过省市县表彰的优秀种养能手可适当放宽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现役军人;


  2、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职工;


  3、在读普通高校生;


  4、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6、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况


  六、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的,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农业局农技中心五楼(都昌大酒店对面)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到11月2日,联系人:童晖(13970202786),江亲金(13879212657)。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专家组成员由农业局从专家库中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考核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2、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3、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总支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都昌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都昌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并颁发特聘证书。


  七、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期限1年,期满择优续聘。


  八、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每年发放补贴3万元左右。


  都昌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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