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莆田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124人公告

来源:中国海峡人才网 2018-10-30 16:09:11

  2019年莆田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精神及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为全面做好2019年医药卫生人才聚集工作,提升我市医疗水平,为建设美丽莆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将2019年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19年5家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124名。其中,莆田市第一医院38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61名、莆田市儿童医院4名、莆田市中医医院20名、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1)莆田市第一医院


  联系电话:0594-6973111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第一医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ptsrsk@163.com;


  (2)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含莆田市儿童医院)


  联系电话:0594-2385512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


  电子邮箱:rsk10000@126com;


  (3)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电话:0594-2793915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皮肤病防治院办公室


  联系邮箱:ptpfby@163.com;


  (4)莆田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594-2506889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中医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邮箱:ptszyyy@163.com;


  其他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综合能力;


  3.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一)非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网上报名入口(http://ksbm.hxrc.com),报名截止2018年11月30日。


  2、电子邮箱、纸质邮寄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将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证书可暂不提供,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照片)、身份证及所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寄(送)至相关单位,报名表发至相关单位电子邮箱,报名截止2018年12月10日。


  (二)现场报名


  定于11-12月,赴以下高校开展现场招聘: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浙江大学(医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西院足球场。


  2018年11月16日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学生体育活动中心三楼篮球馆


  2018年11月24日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邵体馆


  2、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18年11月10日   贺龙体育场南门长沙人才市场


  2018年12月4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3、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重庆医科大学


  2018年11月24日  四川大学(华西校区)


  2018年11月30日  重庆医科大学


  4、南方医科大学、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


  2018年12月2日 南方医科大学运动场(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


  5、福建医科大学


  2018年12月8日 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复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暂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各一式一份。


  3、组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德才表现、专业知识考核、在校成绩等为主要内容。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小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4、专业知识考核内容:各专业相关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五、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缺席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市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公务员局予以核准,并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综合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协议书,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 0594-6735386;


  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 0594-6796809。


  附件1、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


  附件2、莆田市医疗卫生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