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泸州叙永县医疗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84人公告

来源:叙永县人民政府 2018-10-30 16:18:28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叙永县2018年赴高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为更好引进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有关规定,我县将赴遵义医学院、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南医科大学四所高等院校直接考核招聘84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直接考核招聘的对象。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2年11月16日——2000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现场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招聘地点及时间


  1.遵义医学院: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2.川北医学院: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


  3.成都医学院: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


  4.西南医科大学: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


  现场招聘当天,应聘者需通过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程序。


  (二)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叙永县2018年赴高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等相关材料,其中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报名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须各自加盖指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的整个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均要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现场报名过程中形成竞争岗位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领取的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截止2018年11月16日报名结束时,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筛选)。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核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社局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rsxx/rszk)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叙永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所有考试进展信息均在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3978


  监督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叙永县2018年赴高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附件2.叙永县2018年赴高校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叙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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