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招聘4人简章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系山东省商务厅直属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现有编制27人,主要从事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国内贸易、电子商务、开发区管理等方面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承担山东省商务厅信息整合、数据分析、智库联系和书刊编辑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编委《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追加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2018〕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各2人,主要从事商务政策研究、综合材料起草和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应聘初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技术岗位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山东省商务厅网站(www.shandongbusiness.gov.cn)和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网站(www.sd-trade.org)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1日—11月13日,9:00—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采取到现场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信息经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的《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商务业务、山东省情等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和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网站上公布成绩。
2.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根据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和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人选考试成绩在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和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省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波
联系电话:0531-89013791
邮 箱:chenboswt@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1018室
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