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交通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经区委政府同意,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协管员8名,协助交通民警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设置表》。
三、招聘要求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计算机基本知识;
3、自愿从事交通管理工作,退伍军人优先,身体健康;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对象在本区有常住户口;年龄在18-35岁之间,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聘用。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日
报名地点:望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楼110室(地址为望城区星城镇东马社区)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报名者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过审查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局辅警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8年11月2日到交警大队110室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领证、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若报名人数较少,则分别以实际报名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准选招计划。
七、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考试和体能测试,由区公安局辅警办、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八、体检与考核
依考试成绩与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经体检、考核发现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两次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两次递补后终止。参检人员必须出具计生证明,违反计划生育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聘用人选,与区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工资待遇
道路交通协管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区公安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聘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3000-5000元),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特殊津贴+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区公安局对所招聘人员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
十一、招聘工作的保障
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招聘人员的车辆及经费等相关保障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对招聘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