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招聘公告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上海市户籍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热爱窗口本职工作,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责任心和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2018年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受理工作人员招聘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10:00至11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exam.pdhr.com/。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11月10日上午,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题型和范围详见《2018年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
2、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18年11月8日10:00至11月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1月19日10:00起登录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和个人笔试成绩。
4、对于笔试合格人员,根据具体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审核未通过的,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笔试合格考生依次递补。
5、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考察事宜由招聘单位组织,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http://exam.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与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后果自负。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要求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20742528;
考务咨询电话: 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12;
监督电话:20742526。
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浦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