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从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公告

来源:菏泽市经济开发区 2018-11-01 14:08:03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关于从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层队伍、基层保障”三个基础,不断拓宽农村(社区)干部的发展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文件精神。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从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乡镇(街道)直属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1、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满2届,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45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意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村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及以上。


  4、群众观念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服务组织健全,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5、基层党建抓得好,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党建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正常,“三务”公开正常,群众满意。


  6、积极推进组织振兴,“两委”班子健全、组织力强,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队伍结构优化,积极开展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公开承诺、践诺到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积极推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所任职村(社区)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村(社)容村(社)貌好。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据菏计育字〔2008〕27号等文件规定)。


  4、近三年以来,所任职村(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6、影响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


  招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察分值比例各占50%,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值均设为100分,比例各占50%。考察评分指标分值设为100分。


  主要程序:


  (一)推荐、报名。11 月1日至10日,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招聘条件,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一贯表现等,通过采取公开报名、演讲竞争、实绩测评、负面清单排查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乡镇(街道)及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情况,向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写出组织推荐报告,组织推荐人员如实填写《开发区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2寸彩照),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党委印章,同时组织推荐人员现场报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开发区办公楼408办公室。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及有关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违法违纪、社区集体收入、社区稳定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根据各乡镇(街道)推荐情况,统一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验、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制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试。考试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1、笔试: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9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是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


  2、面试。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依据招聘原则和条件、拟聘任职位的职责要求,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拟聘任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同人选面谈等方式。


  考察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与考察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得分分数相同的,则以考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根据考试、考察综合得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范围人员进行体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考察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为拟聘任人员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在所在办事处事业单位任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通过各办事处党委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不指定考试用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5961762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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