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教师招聘30人公告

来源:中国绥芬河 2018-11-01 15:59:27
  2018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绥芬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阳光操作、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30名,其中班主任教师7名、品德与社会教师2名、英语教师5名、音乐教师8名、美术教师2名、体育教师6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设置以《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考生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含)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社会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班主任岗位不限专业。


  5.部分岗位限绥芬河户籍(应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绥芬河)或绥芬河生源高校毕业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健康标准。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fenhe.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绥芬河市职教中心东教学楼二楼西侧工会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考生须携带《2018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取得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以绥芬河户籍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一份,以绥芬河生源身份报考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高中学籍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内容祥见附件4;


  (4)近期同版免冠1寸照片4张。


  以上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交方为有效。


  4.咨询电话:0453-3945152 0453-3988751


  5.考务费:90元。


  6.领取准考证:考生可在2018年11月24日9:00-11:30,下午1:30-4:30到绥芬河市职教中心东教学楼二楼西侧工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7.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3:1比例,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开考比例;


  (2)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提交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伍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各项政策。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绥芬河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每项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笔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以百分计。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30%,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70%,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加分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师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


  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现行小学、初中教材内容(小学班主任岗位测试现行小学及初中数学、语文教材内容,各占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绥芬河市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面试


  (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依据相关文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调整的入闱面试比例及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2)面试内容。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为应聘学科现行教材,小学班主任岗位教学内容为小学数学或小学语文现行教材(考生随机抽选一科试讲)。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以内。


  (3)面试时间、地点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具体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进行复查。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放宽条件的招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本系统,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附件:2018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018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xls


  2018年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享受政策加分人员提供材料清单.rar


  绥芬河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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