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天门市推选天门籍大学生回村工作26人公告

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2018-11-05 10:17:47
  2018年天门市推选天门籍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26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推选一批天门籍大学生充实村(社区)主职干部队伍,引导天门籍大学生服务家乡、建设家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选人数


  全市26个乡镇(街道、场、园)各至少推选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人选。


  二、推选范围


  农村“123”人才、致富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乡村医生和教师等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市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社区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各类组织负责人。


  三、推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天门市户籍,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有政治觉悟和奉献精神,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有责任担当和创新精神,有服务意识和治理本领;


  5.报考人员须服从调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推选: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


  4.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房头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拥护的;


  10.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四、推选程序


  推选工作拟于10月底启动,11月中旬结束,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


  1.组织报名(10月29日-11月7日)。采取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或乡镇(街道)组织办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天门党建网(www.hbtmdj.gov.cn)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报名时须提供填写完整的《天门市2018年推选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箱(tmzzk15@163.com)。每位考生可填报1个意向村(社区)。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具体报名联系方式及相关网址见附件2)。


  2.调研考察(11月8日-11月11日)。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派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3.集体研究(11月12日-11月13日)。根据考察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会研究确定拟推选人选。


  五、待遇与管理


  1.所有推选对象如经过村(社区)“两委”换届程序,依法依规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享受村(社区)主职干部报酬待遇。没有当选的作为村(社区)主职后备干部进行培养。


  2.推选对象当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满一届且符合相关政策和报考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考试,并单设一定职位进行事业单位定向招考。


  3.市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当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满一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4.推选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


  附件:2018年天门市推选大学生回村(社区)工作报名登记表x.doc


  2018年天门市报名联系方式x.doc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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