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三明三元区白沙街道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三元区白沙街道关于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社区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白沙街道社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计3名
三、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四、招聘资格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热心从事社区工作;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在25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8年11月5日至1993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白沙街道办事处负责发布并解释(在街道办公示栏、街道微信公众号及白沙街道办事处门户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5日——11月9日下午5: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三元区白沙街道党政办(三元区工业南路157号五楼)
3、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0598-8324299
4、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三元区白沙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明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户口在外但居住在白沙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需提供由所居住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相关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时间
11月13日—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街道党政办电话通知为准(请确保联系电话有效)。
(四)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上机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测试内容包括近一年时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等条例和社区建设相关知识,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应考人员必须自备黑色签字笔。
2.上机操作。主要测试考生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和技巧。
根据笔试及办公软件测试成绩合成后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比例进行排序进入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等。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每位考官独立评分。
4.评分标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办公软件测试×20%+附加分。
附加分条件:具体以下各项,每项给予加1分(可累加)
①本科以上学历;
②退伍军人;
③户籍所在地为白沙街道所辖范围;
④当前居住在白沙街道所辖范围半年以上;
⑤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⑥有街道或社区服务经验的各类志愿者(民政、三支一扶、团委等)。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用,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部门协审
拟录用人员由综治、计生、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协审,有犯罪记录、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资格,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招聘体检
根据笔试(机试)得分、面试得分及附加分累加总和,按照核定后编制数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白沙街道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付。
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取消招聘资格。
八、招聘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
拟招聘人选名单在白沙街道办事处门户网公示一周。确认录用者,一旦放弃,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岗位。
(二)岗位待遇
岗位招聘办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街道考核通过后正式上岗。
待遇标准: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每个月1999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正式上岗后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标准进行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白沙街道办公室,咨询电话:0598-8324299。
2. 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街道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3.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三元区白沙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元区白沙街道党工委
三元区白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