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37人公告

来源:德清县教育局 2018-11-05 16:00:41
  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德清县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2号、《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德人大〔2014〕41号)、《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等精神,现就2019年自主择优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高中和小学教师


  1.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普通高中、小学教师


  考生为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即男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或国家“211工程”、“985工程”、 “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含第一批提前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


  (二)特殊教育教师


  1.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特殊教育教师


  考生为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年龄要求同县外在编在职普通高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


  1.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浙江户籍。


  2.县外在编在职幼儿教师


  考生为德清户籍或德清生源,或配偶为本县户籍或本县工作,要求调入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年龄要求同县外在编在职普通高中、小学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本科毕业生。


  上述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⑴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所学专业为师范类。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对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暂不作要求。


  ⑵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⑶县外在编在职教师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7:00。


  2.报名地点:招聘学校或牵头学校。小学岗位牵头学校为春晖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牵头学校为第一实验幼教集团。


  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学校和牵头学校到相关高校进行招聘宣传,拟定到华中师范大学(11月8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11月12日上午)、浙江师范大学(11月23日下午)、杭州师范大学(11月24日)进行招聘,考生也可在高校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分新教师和在职教师。新教师按所学专业(附件2)、或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岗位;在职教师按现任教学段的学科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附件3)。


  学校于11月29日17:00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交县教育局核实。


  (二)学校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于12月15日9:00到德清县相关考点进行学校面试,其中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面试地点为德清一中,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岗位的面试地点为春晖小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地点为县第一实验幼教集团英溪桃源分部。


  学校面试可采用面谈、笔试、微型课等方式,其中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县教育局备案。


  学校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2择优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名单,若以招聘岗位人数1:1推荐的,则学校须提交书面推荐情况说明。学校择优推荐参加县教育局面试人员名单须在校园内进行公示。


  (三)县教育局面试与预签约


  学校推荐人员凭学校签有“同意参加县教育局面试”意见的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12月16日下午,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公布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县教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5/index.html),请考生自行查阅。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微型课和答辩,微型课为60分,答辩为4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并预签约。


  如招聘学校某学科出现面试人员空缺,允许在参加县教育局组织该学科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对未与报考学校预签约且服从岗位调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面谈,经双方同意后,进行预签约。


  预签约后,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12月17日,若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则推迟体检、考察,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州·德清”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栏目、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小学和学前教育岗位的,实行“阳光选岗”,即:按入围者所报学科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录用人员于2019年暑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后服务期限须满5年,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德清县教育系统。县外在编教师录用后,根据聘用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即聘用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学校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纪检小组成员全程监督学校面试工作,严把资格审查,规范操作程序,严肃招聘纪律。


  3.德清户籍、浙江户籍以公告之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2019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11月27日之前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9届师范类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2018届、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6.自主择优招聘录用人员,经认定,符合德清县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可享受相应政策。


  7.本公告由德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8.联系电话


  德清县教育局:庞老师0572-8367916,邓老师0572-8063783


  德高:陆老师13867265362、江老师13757230905


  德清一中:姜老师13957269782、周老师13857253222


  德清三中:王老师13867262586、徐老师18757210210


  春晖小学:汤老师13867260437


  第一实验幼教集团:余老师13967268231


  培康学校:王老师13511251283


  附件:1.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报名表.doc


  2.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报名材料清单.doc


  3.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专业对照表.doc


  4.2019年德清县自主择优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教育局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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