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泾河新城社会治安专职巡逻员(综合治理网格员)招聘27人公告

来源: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11-06 16:58:43
  社会治安专职巡逻员(综合治理网格员)招聘公告
 
  根据泾河新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治安专职巡逻员(综合治理网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会治安专职巡逻员(综合治理网格员)2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道德: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18-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5日至2000年1月1日之间出生)。
 
  4.文化条件: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5.能力素质:热爱治安防范工作,具有正义感和责任心,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以及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网络报名→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9:00至2018年11月9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请在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和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官网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按照“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重命名后与应聘人员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50KB以内,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共同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467544372@qq.com完成报名。报名邮件主题与报名表名称保持一致(例:张三-612729199001010011)。
 
  本次报名不接收主题格式不符的报名邮件及除指定材料之外的其它任何材料和信息。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本次招聘的组织机构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应聘人员资格预审通过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带到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者取消笔试资格。
 
  2.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上海外服(陕西)官网公布,同时以短信或邮件形式进行通知。
 
  3.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前往办理,并提交下列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2)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7)《应聘报名表》纸质版(请在招聘公告发布指定网站下载《应聘报名表》)。
 
  4.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资料除证件原件外,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在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出现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的试卷委托有关方面出具,考试时间、地点及事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前应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安全操作及相关岗位业务知识等。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员数比例为1: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放弃者,将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七)录用
 
  应聘者经各环节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办理关录用手续。
 
  四、相关事宜
 
  1.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
 
  2.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组织辅导活动,请勿上当受骗。
 
  3.报名咨询电话:029-33691936
 

  附件:《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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