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3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由原海南琼海师范学校升格而成的主要培养信息、软件行业的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海南省琼海市市中心。学院是海南唯一一所连续两次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公办高职院校,并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评价。学院设有10个系部,现有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教学团队4个。学院面向全国27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近三年来,学院学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获省级以上奖项365项,毕业生双证书年均获取率达94.52%,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3.6%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年均满意度高达94%以上,学院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同时,学院还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海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先进院校”等20多项荣誉称号。
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任教师。
一、公开考核岗位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14人,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2018年北京专场招聘会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考核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要求
1.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2.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即1978年11月1日至2000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16时起至2018年11月10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我院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直聘网、海南招商引才网和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网站发布岗位招聘信息;11月10日(周六),现场招聘会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举行。
(三)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学院综合楼1005室);招聘邮箱:2150180442@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31690658;姚老师,电话:13976398850,邮政编号:57140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及签订考生承诺书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现场报名的,由现场考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我院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考生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相关情形等。
六、组织考核及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果由考官签字确认,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其中本校评委不超过3人。在赴北京组织考核前,我院与所有考官签订《保密承诺书》。
计分原则: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考核地点: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考核时间:11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按1:1确定拟聘用人选。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选,并与之签订《拟聘用意向书》。
七、考察、体检
我院对已签订《拟聘用意向书》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各项成绩均在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自愿放弃的,需提交自愿放弃申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八、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省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县事业单位由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学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且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期间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国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经费(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面议。
附件:
2.2018年北京专场招聘会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岗位汇总表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