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岗位招聘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前身为普慈疗养院,始建于1935年,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业务科室中层干部岗位:
一、临床科室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职数 |
任职基本条件 |
1 |
普通精神科 |
主任 |
2 |
1)45周岁以下; 2)科主任需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主任医师职称; 3)科副主任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者、近2年内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荣誉或科研奖项者优先考虑,优秀专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职称限制。 |
副主任 |
2 |
二、医技科室
序号 |
科室 |
岗位 |
职数 |
任职基本条件 |
1 |
检验科 |
副主任 |
1 |
1)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3)科主任、常务副所长需正高级职称,副主任需副高及以上职称; 4)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者、近2年内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荣誉或科研奖项者优先考虑,优秀专业人才可放宽学历、职称限制。 |
2 |
医学影像科 |
主任 |
1 |
|
3 |
司法鉴定所 |
常务副所长 |
1 |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纸质版邮寄或快递至以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在信封上注明“***科***岗位应聘”字样,并附上相关证书及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
2)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职称、导师证书;
4)科研成果获奖、人才项目证书;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如有SCI文章,请注明影响因子);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四)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34773135
监督电话:3477343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8年11月5日